法制科
2008-02-25  来源:

法制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等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二、组织起草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对单位发出的重要文件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各县(市)所上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三、监督、检查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
四、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的相关事项。
五、负责运管稽征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法制理论研讨、业务交流和宣传等工作。
七、对各县(市)所的法制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八、起草本单位年度法制工作计划及总结。
九、贯彻落实上级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精神,抓好单位综合治理工作和维稳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