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改税:跳梁小丑的又一次炒作 翁坚超 每到年末岁初,养路费费改税问题总会被一些无聊的媒体来炒作一翻。然而,事实却一次又一次地证明,那些所谓“新闻”,只是一些无聊的媒体记者,随便抓住一个个人的观点,每到年末岁初来炒作一下而已。而今年这次的炒作者,却是一个对养路费征收问题一窍不通的人。可就是这么一个门外汉,却照样可以在费改税问题上掀起巨浪。我为什么可以说这次炒作者对养路费费改税问题一窍不通呢? 大家知道,养路费的费改税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包括交通部门、税务部门、人事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等。即使费改税问题确定下来要实施,至少也要有上述相关部门召集起来开一个会,进行一下布置,同时,对现有的票证该如何处理,人员如何安置、分流,已经缴纳的费用及欠缴的费用如何处理等等一系列的具体问题作出具体布置,而这些过程,必定需要纪委、监察部门及时监督。因此,养路费费改税工程一旦启动,绝对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多方协动。 然而,这次费改税问题的炒作者却是突然在11月19日发出声音,认为12月1日就可能实施。对于这样的炒作者,有多少无聊和无知由此可见一斑! 根据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即使是交通部在11月19日已经接到国务院的通知,要求下面所属的基层公路稽征所12月1日停止征收公路养路费,那至少也需要一级一级往下传达文件才可以实施。此时,每一级稽征部门即使是接到文件立即办理,不去理解文件的含义,也不进行任何耽搁,只是简单地套上一个文件头转发,那从11月19日到12月1日,也不可能传达到基层公路稽征所。更何况,每一级公路稽征部门对于上级的文件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并且再布置、转发。因此,这么短时间内是根本不可能突然袭击进行费改税的。说到底,中国的政府不是军事化管理的,办事不可能那么高效率。 即使是国际上公认的,办事比较高效的美国政府,当他们准备发动一场战争时,他们需要的准备期还需要几个月准备时间呢!那还是在军事化管理的部队里组织战争,如果是在没有实行军事化管理的政府里组织实施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恐怕美国政府也需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因此,如果我国政府真的想在短短十天时间里推行费改税,那完全是痴心妄想的事。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今年这次费改税问题炒作者是多么的无知和无聊了。 再从目前网上可以看到的几则新闻来看,我们不难分析,本次费改税最早的新闻来源是二条: 1、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是表态。 2、“我们处长一个小时前刚刚出发去北京,主要就是讨论燃油税开征的问题。”11月19日下午,记者联系北方某省财政厅的有关人员,得到这样的答复。 试想吧,改了十年难以改成的养路费费改税,我们可以知道,这项改革会有多少复杂。然而,如此重大的改革,居然通过一个所长和一个处长来透露出来“这次真的要改了”这么重大的信息,可信吗?显然不可能。如果真的要改,发改委至少也需要一个副主任来表态,而燃油税的开征进行决策,财政厅长根本无权参与决策,即使是部长们的参与权也并不大,真正能决定的是国务院的领导,因此,所谓的“财政厅处长”也想参与讨论,我看还是省了那份心吧!他们这种讨论与我们普通市民间的讨论相差不远,对于政策的影响没有多少。 另外,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缴讫证式样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355号)已经早已经下发,说明,交能部、财政部早已经准备好征收明年的养路费了,现在怎么可能再来改呢? 所以,笔者在此再次呼吁广大市民:理智地看待广大媒体对于费改税的炒作。如果广大市民对费改税认为真的有可能,那么,你可以持观望的态度,但,对于你爱车的养路费,你还得按时缴纳,即“缴费义务人应在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养路费”,否则,错过了时间被罚了滞纳金,那时,你想找那些新闻炒作者,人家可不来替你承担责任的,最终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