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起,新昌县公路稽征所每年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追缴欠费车辆专项行动,该行动不仅完善了全县车辆征收台帐,而且有效提高了养路费实征率,对挽回国家公路规费的损失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追缴行动介绍 追缴行动主要采取划片包干的形式。即按照欠费车辆所在区域进行分区,领导班子成员为区域包干责任人,各部门确定为追缴责任单位,形成齐追共管的局面。在追缴中,征费厅清理出欠费车辆台帐,确定追缴对象。其他各部门采取上门走访的方式,清理、查堵欠费车。每月月初该所定时召开进度会议,责任单位将上一月追缴情况进行分析,交流经验,商讨追缴对策,形成工作合力。 二、追缴的主要措施 在专项行动中,该所做到“三结合”,既保证追缴工作的效果,又为广大车主灌输“及时缴纳养路费”这一观念,成效较为显著。 1.追缴和催缴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对欠费时间不长的车辆主要以短信、电话等形式进行催缴,提醒车主及时缴纳养路费。对转籍、报废、过户后未到征稽部门登记以及屡催不缴的车辆,根据信息库里预留的地址挨家挨户进行追缴,核实车辆去向,理清欠费台帐。 2.宣传教育和重点稽查相结合。执法人员将宣传教育贯穿追缴行动始终,使每位车主牢固树立起“及时缴纳养路费”的意识,避免逃缴养路费现象的再次发生。与此同时,加强对欠费车辆的稽查,利用智能稽查车、笔记本电脑等设备开展执法检查,使欠费车辆无处遁逃。 3.自觉缴费和强制执行相结合。通过政策宣传,晓之利弊,鼓励广大车主形成按时缴费、自觉缴费的良好习惯。但对屡催不缴、屡追不缴的车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体现法律的严肃性,确保公路规费的应征不漏。 追缴行动是该所历年来自行组织的时间最长、调查面最广、效果最明显的活动之一。活动开展后,该县每年的养路费实征率提高百分之三左右,对挽回国家公路规费损失,营造良好的征费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